您好,我是平江县阳光花园的住户,开发商于2010年怡景中心二楼建文娱城,卡拉OK,蹦迪,楼上几十户居民两年来每晚都忍耐噪音折磨,屡次与开发商交涉,仍旧无果。也屡次向环保部门投诉没能得到整改。 一起,“文娱城”的建立和运营活动,国务院2006年1月18日公布履行的《文娱场所管理条例》第七条第二款规则:“文娱场所不得设在居民住宅区和校园、医院、机关周围”。 平江县违建文娱城现象严峻,恳请政府有关部门仔细核实,依法处置,还咱们一个安静的寓居环境。
网民所反映的文娱城名金色阳光会所,法人代表叶琳,2009年12月正式运营,在运营进程中有废水、噪音发生,废水进入城市排污管道,噪音采纳隔音棉进行隔音处理。曾经噪声有必定影响,近二年,因文娱会所依据老百姓的要求采纳对应办法对噪声进行整改,一直没投诉过。这次网民反映文娱城噪声扰民一事,那晚是文娱城演练消防应急分散,一切消防安全门、隔音门窗是打开状况,因而形成噪声对周边居民影响。